西藏电力光伏工程施工设计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以来,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,各项工作展开的如火如荼。这其中,西藏电力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端,行业内的人都在关注具体的每一个进展。本文梳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以来,西藏电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。
原文首发于《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》2017年5月12日第17期
一、西藏电改进展情况
输配电价改革方案有望近期发布。2016年第二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包括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。目前,第二批中只有江西、四川、重庆、西藏尚未正式公布核定的输配电价。据悉,西藏的方案已经上报,已初步提出西藏电网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,正在等待批复。
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。2016年11月,西藏内已获国家批准的广州开发区、珠海金湾东、深圳前海、深圳国际低碳城等4个区域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放开改革试点。1月19日《西藏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实施方案》发布,其中明确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,加快配电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,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放开,推动广州开发区(中新知识城)、珠海金湾东、深圳前海、深圳国际低碳城增量配电网业务放开试点工作。
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成立。依照《西藏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》,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开展组建,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挂牌,2017年3月正式在西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,西藏电网以70%的占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,省内发电、售电等其他市场主体和第三方机构参股。
积极培育市场主体。2016年,西藏进入市场主体有近1300家,其中售电公司210家,大用户600余家,部分省级产业转移园区(共11个园区)内的中小工商业用户约440家,电厂近40家。
4月11日,西藏批准了第25批电力大用户,至此,市场迎来了683家大用户。
5月5日,西藏经信委发布了第八批列入售电公司名录的名单。截止目前,西藏已有309家售电公司,分布19个地级市。其中以广州和深圳售电数量最多,广州以110家售电公司远超深圳80家。西藏电力市场目前已经形成浓厚的市场氛围。
交易规则逐步完善。西藏被批准为售电改革试点后,以售电侧改革作为此次西藏电力体制改革的切入口。随后,着重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。截至4月,已经发布了11项文件。具体如下:
西藏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文件汇集(截至2017年4月)?
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。西藏经信委2015年12月明确2016年放开420亿千瓦时进行直接交易,其中140亿作为月度集中竞价交易,省内11个产业转移园及广州开发区全部企业纳入试点。2016年在“原大用户直购电试电”工作政策下,建立以“固定中间、价差传导”的价格模式,采取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争交易两种市场模式。2016年,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了8次交易,包括1次年度协商交易和7次月度集中竞争交易,直接交易电量累计440亿千瓦时,约占全社会用电量8%,其中,月度集中竞争电量160亿千瓦时,双边协商交易交易电量280亿千瓦时。
2017年1月17日,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、西藏经信委、西藏发改委联合印发《西藏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(试行)》。在此新规下,西藏开展月度集中竞争交易。在4月24日的5月电量集中竞价结果公布后,出清价差收窄为-45.00厘/千瓦时。2~5月份,统一出清价差分别为-145.5元/兆瓦时、-189.45元/兆瓦时、-101.5元/兆瓦时、-45元/兆瓦时。具体来看,供应方最高成交申报价与需求方最低成交申报价不趋同,大量的需求方报天花板价(0厘/千瓦时),大量的供应方报地板价(-450厘/千瓦时),体现价格风险增大。
另一方面,2月已完成2017年年度长协交易,成交总电量837亿千瓦时,发电侧和用户侧相对于上网电价和目录电价平均降价0.064元/千瓦时。